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于祥明)创新实施“信用代证”改革又向前推进一大步。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数据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开展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以下简称“信用代证”)是指使用基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汇集的各领域违法违规信息形成的专项信用报告,替代多个行政机关单独出具的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
此举意味着什么?简而言之,就是“一份报告替代一摞证明”,可以显著降低企业成本。记者观察到,近年来,一些地区充分挖掘信用数据价值,创新实施“信用代证”改革,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是此次“信用代证”改革全面推进的基础。
以山东新泰市的明兴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其公司人员表示传金所,“只需要登录信用山东网站打印一份信用报告就可以代替52个领域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大大节省了逐个部门跑手续的时间,太方便了!”
记者了解到,在企业上市、行政管理、申请优惠、商务活动等事项中,经常需要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企业在证明开具过程中常常面临“三多两低一难”问题。
以企业申请上市为例,根据监管部门要求,拟上市企业须为该公司和所有分公司、子公司、控股法人股东开具有无违法违规情况证明,每家公司要分别去注册地的市场监管、税务、公积金、社保等10余个单位办理,所有证明跑下来费时费力。
如今,“信用代证”,企业可以用一份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切实解决企业在开具无违法违规证明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记者注意到,这次改革明确了“信用代证”的适用对象和应用范围。即,“信用代证”的适用对象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信用代证”工作拓展至社会组织和自然人。同时,通知要求,省级信用牵头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同联动,按照“应替尽替”原则,将涉及出具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领域全部纳入替代范围。
记者注意到,通知还提出“建立专项信用报告跨省互认机制”,此举也意味着“信用代证”改革又向前一步。这为“信用代证”实现全国范围内跨区域互认指明了改革方向。
通知明确,“需要信用主体提供其他地区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各地要明确认可相关地区出具的专项信用报告,不能再要求信用主体重复提供相关证明。对于其他地区信用主体需要办理本地区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省级信用牵头部门要积极为其查询、下载专项信用报告提供便利。”
“一键”申请、“一秒”出具、“一纸”代替、“全国互认”,这不仅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惠企便民的重要举措传金所,也对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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